抗議美國在台協會﹝AIT﹞面試官的語言暴力
以及將為此而做的創作計畫

2008年9月24日

10/1-2日具爭議性留言

(註:以下為10/1-10/2 引起激烈爭執之留言。若有意繼續討論,請到這裡。)

1 則留言:

yangming 提到...

10/1-10/2爭議性留言移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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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沒錯!美國的國土安全政策立法時,即假想各國欲入境的"非移民訪客(B1/B2)",
一律必須設定為意圖想偷渡的想法,立法用意為保護美國公民各項權利,
所以美國的各外館於審查各國非移民的簽證和入境各海關給予居留期限時,
所有的簽證官,的確是把每個想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人(B1/B2),
一律當作都有「偷渡」的意圖
(或稱之為想移民的意圖)

申請人必須要自行舉證無偷渡才可以辦得過,
並非只有AIT的做法是如此,並且各國外館的簽證許可單位,
是 沒有必要解釋拒絕原因 和 必須給予簽證的義務,
所以那位AIT簽證官所說的那句話,在他的職位上,並無違反美國的非移民法律;


此外我們ROC移民署,在面對"外籍新娘/新郎","需要簽證入境台灣的外國人"在入境台灣時,在面對申請簽證時,中華民國移民署也是以如此態度審核 !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國人安全!

而且AIT所簽發給台灣公民的B1/B2核准率是非常高的,全世界能有申請核準達98%~99%,


台灣人要先搞清楚那是別人家啊~
全世界含我中華民國都沒有義務必須100%准許外國人入境自己國家的.


覺得此例的陳界仁當事人要怪,就要先檢討他自己: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陳界仁他是台灣最夯的當代藝術家,
常年於各國參展,和是否一定100%簽證申請成功,獲得簽證後是否一定可以入境美國領土是"沒有"必定關係的!
但是正常來說是,一定比常人會更有大幅加分的效果,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跟AIT簽證官應答呢?

至於他陳界仁自己被AIT拒絕簽發入境許可證,跟是不是台灣人「長期以來以低姿態面對老大哥」的屈辱,根本也不相干,

如果吵鬧上新聞都可拿到簽證,那對其他2%沒核準美簽的台灣人,才是沒特權下的不公平!

~ 應驗了有點皮毛,就想"享特權","炒新聞"罷了 ~

我們的中華民國外交部本來就不該發聲,
而AIT他們本來就不用回應!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該提供準予簽證/入境的義務,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外館,會提供簽證申請未核准的申訴管道,當然也包含了我們中華民國也是不會提供的,更不會說明原因 !
http://www.roc-taiwan.org/US//ct.asp?xItem=53229&ctNode=2998&mp=66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
簽證費用一經收取,任何情況皆不予退費。即使申請人撤回申請或本處拒發簽證,簽證費用仍不予退還。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準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再論AIT 是在美國領土內,被美國政府付予的審查簽證職務中,當面宣讀美國的移民法規給陳界仁知道,根本沒錯!

別人家的法律就說得很清楚,也載明在他們的非移民法規之上,就是把想入境的訪客,通通當作是來了不想走的偷渡客!
我們台灣的移民署也是一樣對待外國人的啦!


別人的家,為什麼就一定要讓你們外國人進入,覺得自己受辱那就不要去,就好啦!也不要去念書和做生意就好了!


全中華民國辦美簽的公民有98%~99%都辦得過,只有1%~2%辦不過,就抱怨...鬧上新聞就想要簽証!如果你是台灣的移民署,你會準嗎?
說他陳界仁不是想炒新聞,真不相信!

核准給你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高興,不去不就得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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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靠! 太情緒化了. 太種族主義了.
如果說美國這麼爛, 一點也不美, 美國人這麼壞.....那為何台灣人還那麼喜歡"赴美深造" "赴美充電"? 還有, 為何台灣的代工業接了一堆美國訂單? 陳致中一家幹麻哪麼喜歡往美國跑? 這麼有骨氣的話, 這些跟美國有任何'掛勾'的人與企業全該打屁股. 還有, 王建民也不必因為幫美國球隊打球就冊封為'台灣之光'了.
明明就只是AIT面試官態度不佳, 也可以扯到國家主義... 台灣人真會簽拖一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2:36
匿名提到...

我不認為這是在吵新聞,這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只是他比較有勇氣用別的方式把它說出來而已,這是兩件事,跟操弄媒體幾乎不能劃上等號。
再來,難道想去人家國家,不懂規矩就要受辱嗎?
有朋友想到你家坐坐看看,你不方便接待的話,一般會用「賴著不走的嫌疑犯」的態度去看待別人,然後用無禮的態度拒絕甚至轟走別人嗎?

提一個身邊的例子
我老師說他幾年前剛申請到某國公費留學,想說要去國離鄉好幾載,出國前先去米國看一看在那裡的老姊好了,然後回台後再安心留學去。
沒想到,該米籍官員大概也是看他既非學生,也非工作中,以一句:「我懷疑你會滯美不返。」就把他打發了。
而他還來不及解釋,他剛考上公費留學去其他國家,犯不著為了偷渡賠上前途吧?
沒想到話才說到一半,米國官員不給他解釋,就以很令人不舒湖的態度,還用國語喔,打斷道:「再囉唆我就叫警衛來。」
把他轟出去。

真是有央央大國的風範啊~

個人其實在心中存在這個疑問好久,為何去美國中總是需要歷經重重關卡 。
包括金額不小的簽證費,以及官員的刁難。
這些相信使不少人卻步,包括我在內 。
我沒過踏過美國大陸本土,因為我不想讓自己受這種鳥氣,也不想花這種鳥錢,去這種傲慢的國家觀光、消費。
還要被當成「偷渡客嫌疑犯」般的對待。

平心而論,絕大多數台灣人在台灣都有自己的日子要過,去米國幾乎都是去觀光、探親,如該國官員想像偷渡、打黑工、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大概沒幾個台灣人設想下半輩子這樣過吧?
不是所有「亞洲人」、「東南亞人」、「....人」,都想「偷渡」去美國好嗎? 給我率卡我還要考慮咧!拜託!
所以請幫幫忙,請改變一下貴代表處向來自大的觀念好嗎? 謝謝。

這是標準的「東方主義」思維,你看看時移事往多少年了,西方的自大似乎未曾改變!這真的是很可悲,而可憐的東方人,卻還在用各種方式,卑躬屈膝的抱著西方強權的大腿,唯恐他們的遺棄。
也許這對你們而言,是攸關國家安全,但我期待貴國所倡所謂的「平等」、「人權」,能落實在在這個點上,那才是真正能讓人佩服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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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客觀的來說...

就個人於昨日媒體上的觀察
您的發言似乎也是小心翼翼
所以整個對話過程如果有機會還原
而非只是申請人的片面說詞
會不會理性些?

坦白說
個人感受到您個人的些許主觀情緒
如果AIT官員說您要偷渡
那您可有追問為何這麼說?
(若是我一定追問
套出他是怎麼判斷的?)

情緒性的離開
會讓人覺得是....?
亞洲大男人放不下的自尊使然嗎?
(因為您一直強調他是華裔可以說中文
卻說英文?)
還是憤世忌俗的心態驅使
覺得不去美國也沒啥了不起?
所以老子不爽走人?

所以美籍華裔說英文我們很不爽
認為他應該說中文
可是他明明是美國人
為何要求他說中文呢?
(請注意:美籍華裔說英文的居多
而且是自然的喔)
是無理還是要求太多
他也無辜啊!

那所以他不能說英文
台灣同胞就可以沒事落"英文"
發音還不準...
這是為何?
是誰 讓誰看不起?
誰在看不起自己?

缺乏自省的能力
是很可惜的
尤其是一位資深藝術家
竟然懂得善用媒體為自己的創作造勢
將來進軍國際
就以 "對抗美國這個老大哥"為主題
要獲得掌聲
輕而易舉

這種心態
真要不得
不是真創作
是踩著別人的頭和尊嚴的假創作
這個動機
要想一想
您這樣做事否真的對得起創作良心
踩著別人的尊嚴而創作
自己又和作品中
那些歷史上的獨裁者有何不同

反之AIT至今只說了您說得與事實不符
歡迎再去申請
並沒有請媒體去錄影發言
反而是大國風範


這次行動
坦白說
個人覺得有粗糙
看不到台灣藝術家大師的深度
個人覺得有點失望
只是找到個歷史傷口
發揮之
和以往的創作相較並沒有突破
而且了無新意
操弄媒體
手法俗不可耐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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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當然是吵新聞
出出氣嘛
這裡是台灣
當然會有人出來吼吼叫叫幫幫忙啊
不過是吵自己的新聞
不是為了要拿美簽啦
拜託!

亞洲思惟...
恩...其實是蠻嚴重的
只是上面那位匿名先生自己不自覺而已
勇氣說出來ㄟ...
受欺負嗎?
自己應對的態度
可能顯露出自己的小國心態
想想看
就不難發現!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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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i saw tons of drama queen here...
i saw tons of drama queen here...
i saw tons of drama queen here...
i saw tons of drama queen here...
i saw tons of drama queen here...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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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另外,只要辦B1/B2的非移民觀光/商務簽證,
AIT面談是一定會用"國語"問答的,

而且,"簽証"這萬國入境許可證法規,本來就是不平等的!
申請人本該準備充份,再提出申請!

AIT依法行政說出他們國家對非移民申請者的懷疑,何錯之有!

還要有一個觀念,就算有美國B1/B2簽証,入境時的移民局官員,等你飛機到了美國,如認定你是:
1."不受歡迎人物或動機與申請簽証類別不符"依然可以不准許你入境,
2.或只給你很短的居留期,約3~7天或7~14天,這都不用說明理由的!
3.想拿正常的居留期是很難的!


我們台灣的移民署也是一樣,只要拒絕了外國人,認定是不受歡迎的黑名單人物,也是都不說理由,直接遣返出境!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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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華人或白人的美籍面試官是不能自己選的,他們叫到隊伍內的誰,就要上前審查!

最多是如果連續2次都被同一個面試官拒簽後,
申請人可以要求,並且該面試官也必須迴避,更換新的面試官來審查的啦!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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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還有,AIT的黃種人簽證面試官,不是台灣人啦!他們只是亞裔血統的美國人簽証官!

B1/B2當然一定要會說國語的,不然怎麼面談!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44
匿名提到...

xcvxcvx 提到...~~~ 人民也富有水準與創造力(南部一些挺扁的挺綠的暴力腦殘例外)~~~

這就是不懂換位思考
xcvxcvx才應該受到類此的侮辱
因為他不知到何謂尊重
我只能說他電視看太多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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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我是覺得......如果你們這些覺得AIT宣讀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法規是錯的話.......
那我們台灣的外館和各個機場港口移民署在審核台灣簽証及入境條件時,
對東南亞,東歐,甚至是大陸的公民,都不要設限,都不要為了維護中華民國的國土安全,不以我們中華民國的移民法規,懷疑他們來台灣就不走了,也不用先收取於申請簽証時的3~20萬的擔保金嗎?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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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同是亞洲人 你看日本人或者新加坡人去美國要不要被面試,可免簽入境美國的非移民訪客還有:

1.澳門持葡萄牙護照的公民(葡國發的是正統的公民護照,不是BNO喔! 而且可世襲相傳)

2.汶萊

亞洲就這4個!但是就快了.......

OOXX...~連牆頭草的南韓在今年底,最晚明年初,就可以免美國簽証的待遇啦!
(不過他們李明博.是拿"可開放美國牛肉和牛骨"的進口金額,作為交換條件之一.所以現在南韓在抗議的是不要進口牛骨可以進口牛肉 !)

反觀我們台灣,美國牛肉都早就准予進口了,帶骨牛肉當然不行,這都怪我們的中華民國護照不是內有電子芯片的護照,雖然其它條件全部符合,其中每年的核準率我們台灣更是大幅領先,
所以中華民國-台灣的護照,於今年不被排入豁免簽証的免簽國家之一,...而且老共今年竟然沒干預唷!


香港人的英國BNO和SAR及澳門的SAR就都不行免簽入境美國,但是香港的美簽一簽發就是10年的美國簽証!
而香港的SAR和英國BNO可享有全世界220多國的免簽,澳門的SAR也有90多個國家免簽待遇!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4:23
匿名提到...

我覺得ioioioo說了這麼多根本就搞不清楚重點耶。防偷渡是一回事,不發簽證是一回事,真正的重點都是不應該使用羞辱性的言詞。陳界仁之所以說不再入境美國,就是反駁你說別人炒新聞最好的證明啊。他根本就不是為了得到簽證而發起這個活動的。拜託。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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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我覺得那一個匿名說:

[b]我覺得ioioioo說了這麼多根本就搞不清楚重點耶。防偷渡是一回事,不發簽證是一回事,真正的重點都是不應該使用羞辱性的言詞。陳界仁之所以說不再入境美國,就是反駁你說別人炒新聞最好的證明啊。他根本就不是為了得到簽證而發起這個活動的。拜託。[/b]

你根本就搞不清楚重點,美國就是怕你去了不離開美國,才立法為了防止偷渡,非法滯留,才不發簽証給你們的,AIT說「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依美國法律宣讀美國的非移民法規而已,所以根本就沒羞辱到陳界仁!

不開心可以不要去啊!

哈 ~ 而且我不匿名發言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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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而且AIT簽証官是站在美國領土內,念出法條授權的合理懷疑!

炒他自己的新聞.......如果AIT還發給他簽証,就太對不起那2%未核准的台灣人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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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像現在陳水扁那麼差,還不是有一堆人支持他的吃大便家族,那就怪不得有一堆2%申請不快的人,在分不清是非了!

台灣的移民法規,也是這樣認為那些對東南亞,東歐,甚至是大陸的公民,要來台灣的人就是想非法滯留,偷渡的!

說出來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依法有據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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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覺得此例的陳界仁當事人要怪,就要先檢討他自己: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陳界仁他是台灣最夯的當代藝術家,
常年於各國參展,和是否一定100%簽證申請成功,獲得簽證後是否一定可以入境美國領土是"沒有"必定關係的!
但是正常來說是,一定比常人會更有大幅加分的效果,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跟AIT簽證官應答呢?

至於他陳界仁自己被AIT拒絕簽發入境許可證,跟是不是台灣人「長期以來以低姿態面對老大哥」的屈辱,根本也不相干,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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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引用回文:

[B] 匿名 提到...
我看他不是AIT,就是AIT派來臥底的
講了一大堆...
看似回答所有的問題,其實是迴避所有的答案

問題的重點是什麼?到底懂不懂?
是真不懂?還是裝傻?

中文沒什麼難,不懂要問
問題沒搞清楚前,如此漫罵,非智者所為[/B]


台灣的教育就是太普及化了,真是一個連常識都沒有的台灣人!!!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法規啦!
AIT的簽証官在執行公務中,當面說給你聽,
也沒違法啦!真是不知反省!


看不懂中文沒甚麼難,但是也要有點常識!
瞎猜是AIT的人,真是不分黑白的愚民!
怪不得到現在,還一大堆人支持陳水扁一家,
不是愚民,難到是傻了!

哈哈哈 !
而且重不匿名發言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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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沒關係沒關係
當馬區長讓選他跟沒選他的人,都成中國人的時候
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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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其實蠻感謝陳水扁的一族領政8年,正因爛到到不能再爛,今天回歸到正常一些的中華民國政府手上,而AIT才會稍作回應一下!

難道台灣移民署就不該懷疑大陸的觀光客,來台動機與金錢資格嗎?

我們中華民國的非移民法規也是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的法源依據下去審查簽証的啦!

連簽証申請表的表格都填不好,其當下於AIT內應對的態度及應答真的有其禮義廉恥嗎?


此案例的當事人,自以為出入國百次參展,有其安身立命的身家財產之際,就該獲有的特權心態,充其量,只不過是自大感後,被打擊下的吵鬧心態罷了!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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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各國簽証本就是"人治的社會",
靠特權拿到簽証,沒有啥好得意的!


另外,敬告樓上......要有常識啦!
想在美國讀免費的中學,要有美國公民身份證啦!跳機是沒有辦法免費啦!?

跳機是沒有用的! 暈ing !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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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我在高一暑假時,跟全家參加旅行團要去美西玩,第一次辦美簽就被拒絕,再重新申請還是退件,簽證官還態度很差的說:你們台灣人最喜歡把孩子帶去美國跳機,然後在美國念免費的中學。
為什麼參加旅行團去玩還要被這樣懷疑?更何況我弟跟我妹的簽證也核准了,我們一起送的件,他們的年紀才小我三,四歲...照簽證官退我件的理由,為什麼我弟妹的簽證通過了,我卻被拒絕?三個小孩只有一個會跳機??

後來我爸直接去找了AIT的駐台代表。我爸本來就認識...只是覺得辦簽證這種小事用不著麻煩人家...結果還非得用關係才拿到簽證。後來我們從駐台代表的辦公室出來的時候,那個拒發簽證給我的簽證官還跟我們點頭致意呢....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8:50

而且,你說你是"全家",那就是包含父母囉!
家庭/家族的成員是一同面談的,一個不過,
全部不過!

再掰嘛! 還認識ait主席勒 !
好笑!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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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認為霸權就不要去,這最務實!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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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gpole 提到...

那個胡亂鬼叫的甚麼ioioioo說的對, 認為霸權就不要去呀!本人10幾年前旅遊被無禮拒簽後,從此就再也不想去AIT那鬼地方了,這個地球沒去過的地方太多了,去南北極玩都好過拿著錢像龜孫子一樣的卑躬屈膝要送給USA. 台灣人啊!真的要挺起胸膛,人活著不就那麼一口氣嗎?經過這些年,自己開公司,從735LI開到745LI,最近也又買了台F650GS準備開始體驗台灣林道的山林之美,等開放台灣免簽後再考慮考慮吧!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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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flagpole 提到...
那個胡亂鬼叫的甚麼ioioioo說的對, 認為霸權就不要去呀!本人10幾年前旅遊被無禮拒簽後,從此就再也不想去AIT那鬼地方了,這個地球沒去過的地方太多了,去南北極玩都好過拿著錢像龜孫子一樣的卑躬屈膝要送給USA. 台灣人啊!真的要挺起胸膛,人活著不就那麼一口氣嗎?經過這些年,自己開公司,從735LI開到745LI,最近也又買了台F650GS準備開始體驗台灣林道的山林之美,等開放台灣免簽後再考慮考慮吧!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9:51

你這個胡亂靠腰的 flagpole(回敬你的),
你說得也不錯啦!
但是聽了你說車,我的車,你是比不上的,你想比現值行照總額,還是車的現值單價,你說太遠了 !

你看這就是心態問題,不問自己有多少,就只問旁人欠你多少!

靠@,真的欠你嗎?自己想想吧!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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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這位 ioioioo 好像是 AIT 駐部落格代表?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0:17
ioioioo 提到...

x! 因為你們對美簽和各國簽証的認知根本不對


以為台灣人的自尊勝過天!

錯了 ! 怪人怪天你們就不會怪自己!
還說我是AIT,OOXX ~ 腦子, x 水囉 !

是因為看不下去你們這些人胡說八道,跟當事人的諉過卸責之詞!
會影響正常國民申請簽証的認知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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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敢發聲,就不要當匿名的"俗仔"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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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當事人陳界仁先生,
你敢發聲明,
你陳界仁,一定不會再去申辦任何"類別"的美簽嗎?

哈 ! 藝術家敢說嗎?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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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敢說話就不要匿名!

沒錯!
美國的國土安全政策立法時,即假想各國欲入境的"非移民訪客(B1/B2)",
一律必須設定為意圖想偷渡的想法,立法用意為保護美國公民各項權利,
所以美國的各外館於審查各國非移民的簽證和入境各海關給予居留期限時,
所有的簽證官,的確是把每個想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人(B1/B2),
一律當作都有「偷渡」的意圖
(或稱之為想移民的意圖)

申請人必須要自行舉證無偷渡才可以辦得過,
並非只有AIT的做法是如此,並且各國外館的簽證許可單位,
是 沒有必要解釋拒絕原因 和 必須給予簽證的義務,
所以那位AIT簽證官所說的那句話,在他的職位上,並無違反美國的非移民法律;


此外我們ROC移民署,在面對"外籍新娘/新郎","需要簽證入境台灣的外國人"在入境台灣時,在面對申請簽證時,中華民國移民署也是以如此態度審核 !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國人安全!

而且AIT所簽發給台灣公民的B1/B2核准率是非常高的,全世界能有申請核準達98%~99%,


台灣人要先搞清楚那是別人家啊~
全世界含我中華民國都沒有義務必須100%准許外國人入境自己國家的.


覺得此例的陳界仁當事人要怪,就要先檢討他自己: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陳界仁他是台灣最夯的當代藝術家,
常年於各國參展,和是否一定100%簽證申請成功,獲得簽證後是否一定可以入境美國領土是"沒有"必定關係的!
但是正常來說是,一定比常人會更有大幅加分的效果,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跟AIT簽證官應答呢?

至於他陳界仁自己被AIT拒絕簽發入境許可證,跟是不是台灣人「長期以來以低姿態面對老大哥」的屈辱,根本也不相干,

如果吵鬧上新聞都可拿到簽證,那對其他2%沒核準美簽的台灣人,才是沒特權下的不公平!

~ 應驗了有點皮毛,就想"享特權","炒新聞"罷了 ~


我們的中華民國外交部本來就不該發聲,
而AIT他們本來就不用回應!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該提供準予簽證/入境的義務,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外館,會提供簽證申請未核准的申訴管道,當然也包含了我們中華民國也是不會提供的,更不會說明原因 !
http://www.roc-taiwan.org/US//ct.asp?xItem=53229&ctNode=2998&mp=66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
簽證費用一經收取,任何情況皆不予退費。即使申請人撤回申請或本處拒發簽證,簽證費用仍不予退還。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準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再論AIT 是在美國領土內,被美國政府付予的審查簽證職務中,當面宣讀美國的移民法規給陳界仁知道,根本沒錯!

別人家的法律就說得很清楚,也載明在他們的非移民法規之上,就是把想入境的訪客,通通當作是來了不想走的偷渡客!
我們台灣的移民署也是一樣對待外國人的啦!


別人的家,為什麼就一定要讓你們外國人進入,覺得自己受辱那就不要去,就好啦!也不要去念書和做生意就好了!


全中華民國辦美簽的公民有98%~99%都辦得過,只有1%~2%辦不過,就抱怨...鬧上新聞就想要簽証!如果你是台灣的移民署,你會準嗎?
說他陳界仁不是想炒新聞,真不相信!

核准給你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高興,不去不就得了!

另外,敢說話就不要匿名!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01
******************************************************
匿名提到...

這個io甚麼甚麼的
該不會你就是那個面試官吧
你完全沒有講到重點,無法說服廣大度爛美國政府的人!!
如果真如你所說,ait做的都有道理的話,怎麼會有這麼多人討厭ait呢?
不要講一些甚麼匿名的人都是俗仔這種莫名其妙的話
聽起來像是一個精神分裂要不然就是情緒失控的人在胡亂吼叫...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02
匿名提到...

有人一直在跳針,堅持是我們對歐美各國簽証的認知不足。

的確,並不是只有美國對簽證審查嚴格,
但是不管是在台灣或在國外辦簽證,
我還沒遇到哪一個國家的簽證官是像美國那麼無禮的。

別的國家的簽證官,可能會嚴加審查證明文件,
也會詳細問明我們的旅遊計畫、行程,
但是並不會仗勢欺人,隨便指控別人要偷渡。

這是一種不尊重和貶抑別人的行為,
你可以訂下非常嚴格的規定,
你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嚴格控制入境你國家的人的身份、地位、財力、學識……等等,
但是隨便指控別人,而且是在毫無客觀證據的情況下,
這就是一種對他人的不尊重和自大。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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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引用原文:
{b}
這個io甚麼甚麼的
該不會你就是那個面試官吧
你完全沒有講到重點,無法說服廣大度爛美國政府的人!!
如果真如你所說,ait做的都有道理的話,怎麼會有這麼多人討厭ait呢?
不要講一些甚麼匿名的人都是俗仔這種莫名其妙的話
聽起來像是一個精神分裂要不然就是情緒失控的人在胡亂吼叫...

{/b}


哈! 愚民的神經病匿名者 !

台灣的教育就像你們一樣嚴重不足!

講美國的移民法你們不懂?
講陳界仁我 ....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依法行政!
不高興,不要去美國啊!


送給上面2樓精神分裂匿名者,討厭ait就不要來ait啊!

俗仔 !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17
******************************************************
我愛夏天提到...

好像真的有人一直在跳針。我同意樓上的說法,有空喝個咖啡聊聊。我也認為可以訂下非常嚴格的規定,來管制出入境國家的人。我周遭有很多的朋友都有一些同樣的案例,完完全全準備了相同文件,重複到第三次才終於過了。請問標準在哪?看天氣?還是看當天星座運勢?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22
******************************************************
匿名提到...

ioioioo...

一直叫囂別人用匿名
你的帳號也是十月一日才申請的
這…

哈哈哈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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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不對人提到...

以下是草民申請美簽的經驗
(該面試官為亞裔女性)

申請觀光簽證
所有該準備的
外加不用準備的
證明文件
統統準備了

花三小時排隊
終於排到了小窗口
遞上護照與申請表格

在窗口另一頭的
面試官 : [去美國幹嘛?]
草民: [觀光]

官: [財力證明]
草民: [這裡] (馬上推入小窗下的縫隙)

接著
響起喀啦啦啦鍵盤聲
中間官還抽空問了問年紀
最後 落下一句:
[很抱歉 我們無法給你簽證]

草民(大驚): [為什麽?]
(連忙補上其他證明)
"官" (看著相關證明 嘴角露出不屑冷笑):
[我相信你提供的證明
但是我認為你在台灣沒有強大的約束力]

無知草民: [那要怎樣才算強大約束力呢?
我在這裡結了婚有小孩嗎?]

面試官回得很妙:[這很難說 這些很複雜
不像"你們"想得那麽簡單
後面有很多人在排隊
(亮出一張紙) 有問題去找他們談]

該張紙 洋洋灑灑一整頁
重點不外三句:
1 你沒辦法讓面試官相信
你在台灣有 "強大的約束力"
2這件事情沒有管道申訴
3歡迎準備更多資料 再來辦理
可是過不過 我們不能保證
(美簽 不管拿到沒 四千多台幣簽證費不退還)
2008年10月1日 下午 11:44
******************************************************
ioioioo 提到...

好啦!
愚民們
沒有常識的台灣人們
當事人陳界仁一族們


講人話你們聽不懂勒 !

好 ...........

我是台灣人的移民署,我就喜歡就跟大陸人說: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來了不想走,
所以因我國法律,我「我懷疑你是要偷渡!」,不給你們來台灣!

給你陳界仁"美國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鬧 !!!
再把你陳界仁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就算給你簽證,入境美國的居留期,也是移民局官員再簽發的,不開心就遣返;
就算給你入境,也只給你3~14天,想正常的居留?做夢吧!?

因為你吵鬧上新聞,供詞的不實言論的資料AIT也都有載冊,
而美國本土的移民局也都知道,
所以美國移民局和美國 國土安全局把你陳界仁列入"不受歡迎人物的黑名單",是剛好而已 !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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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好啦!
愚民們
沒有常識的台灣人們
當事人陳界仁一族們


講人話你們聽不懂勒 !

好 ...........

我是台灣人的移民署,我就喜歡就跟大陸人說: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來了不想走,
所以因我國法律,我「我懷疑你是要偷渡!」,不給你們來台灣!

給你陳界仁"美國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鬧 !!!
再把你陳界仁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就算給你簽證,入境美國的居留期,也是移民局官員再簽發的,不開心就遣返;
就算給你入境,也只給你3~14天,想正常的居留?做夢吧!?

因為你吵鬧上新聞,供詞的不實言論的資料AIT也都有載冊,
而美國本土的移民局也都知道,
所以美國移民局和美國 國土安全局把你陳界仁列入"不受歡迎人物的黑名單",是剛好而已 !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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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ioioioo...

一直叫囂別人用匿名
你的帳號也是十月一日才申請的
這…

是剛註冊又如何?
真是離題的愚民!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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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敢說話就不要匿名!

沒錯!
美國的國土安全政策立法時,即假想各國欲入境的"非移民訪客(B1/B2)",
一律必須設定為意圖想偷渡的想法,立法用意為保護美國公民各項權利,
所以美國的各外館於審查各國非移民的簽證和入境各海關給予居留期限時,
所有的簽證官,的確是把每個想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人(B1/B2),
一律當作都有「偷渡」的意圖
(或稱之為想移民的意圖)

申請人必須要自行舉證無偷渡才可以辦得過,
並非只有AIT的做法是如此,並且各國外館的簽證許可單位,
是 沒有必要解釋拒絕原因 和 必須給予簽證的義務,
所以那位AIT簽證官所說的那句話,在他的職位上,並無違反美國的非移民法律;


此外我們ROC移民署,在面對"外籍新娘/新郎","需要簽證入境台灣的外國人"在入境台灣時,在面對申請簽證時,中華民國移民署也是以如此態度審核 !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國人安全!

而且AIT所簽發給台灣公民的B1/B2核准率是非常高的,全世界能有申請核準達98%~99%,


台灣人要先搞清楚那是別人家啊~
全世界含我中華民國都沒有義務必須100%准許外國人入境自己國家的.


覺得此例的陳界仁當事人要怪,就要先檢討他自己: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陳界仁他是台灣最夯的當代藝術家,
常年於各國參展,和是否一定100%簽證申請成功,獲得簽證後是否一定可以入境美國領土是"沒有"必定關係的!
但是正常來說是,一定比常人會更有大幅加分的效果,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跟AIT簽證官應答呢?

至於他陳界仁自己被AIT拒絕簽發入境許可證,跟是不是台灣人「長期以來以低姿態面對老大哥」的屈辱,根本也不相干,

如果吵鬧上新聞都可拿到簽證,那對其他2%沒核準美簽的台灣人,才是沒特權下的不公平!

~ 應驗了有點皮毛,就想"享特權","炒新聞"罷了 ~


我們的中華民國外交部本來就不該發聲,
而AIT他們本來就不用回應!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該提供準予簽證/入境的義務,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外館,會提供簽證申請未核准的申訴管道,當然也包含了我們中華民國也是不會提供的,更不會說明原因 !
http://www.roc-taiwan.org/US//ct.asp?xItem=53229&ctNode=2998&mp=66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
簽證費用一經收取,任何情況皆不予退費。即使申請人撤回申請或本處拒發簽證,簽證費用仍不予退還。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準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再論AIT 是在美國領土內,被美國政府付予的審查簽證職務中,當面宣讀美國的移民法規給陳界仁知道,根本沒錯!

別人家的法律就說得很清楚,也載明在他們的非移民法規之上,就是把想入境的訪客,通通當作是來了不想走的偷渡客!
我們台灣的移民署也是一樣對待外國人的啦!


別人的家,為什麼就一定要讓你們外國人進入,覺得自己受辱那就不要去,就好啦!也不要去念書和做生意就好了!


全中華民國辦美簽的公民有98%~99%都辦得過,只有1%~2%辦不過,就抱怨...鬧上新聞就想要簽証!如果你是台灣的移民署,你會準嗎?
說他陳界仁不是想炒新聞,真不相信!

核准給你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高興,不去不就得了!

另外,敢說話就不要匿名!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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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毫無邏輯, 不知所云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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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對 !
陳界仁的聲明是毫無邏輯, 不知所云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2:17
柏鋒 提到...
此文章已被作者刪除。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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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沒錯!
美國的國土安全政策立法時,即假想各國欲入境的"非移民訪客(B1/B2)",
一律必須設定為意圖想偷渡的想法,立法用意為保護美國公民各項權利,
所以美國的各外館於審查各國非移民的簽證和入境各海關給予居留期限時,
所有的簽證官,的確是把每個想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人(B1/B2),
一律當作都有「偷渡」的意圖
(或稱之為想移民的意圖)

申請人必須要自行舉證無偷渡才可以辦得過,
並非只有AIT的做法是如此,並且各國外館的簽證許可單位,
是 沒有必要解釋拒絕原因 和 必須給予簽證的義務,
所以那位AIT簽證官所說的那句話,在他的職位上,並無違反美國的非移民法律;


此外我們ROC移民署,在面對"外籍新娘/新郎","需要簽證入境台灣的外國人"在入境台灣時,在面對申請簽證時,中華民國移民署也是以如此態度審核 !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國人安全!

而且AIT所簽發給台灣公民的B1/B2核准率是非常高的,全世界能有申請核準達98%~99%,


台灣人要先搞清楚那是別人家啊~
全世界含我中華民國都沒有義務必須100%准許外國人入境自己國家的.


覺得此例的陳界仁當事人要怪,就要先檢討他自己: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陳界仁他是台灣最夯的當代藝術家,
常年於各國參展,和是否一定100%簽證申請成功,獲得簽證後是否一定可以入境美國領土是"沒有"必定關係的!
但是正常來說是,一定比常人會更有大幅加分的效果,為什麼就不能好好跟AIT簽證官應答呢?

至於他陳界仁自己被AIT拒絕簽發入境許可證,跟是不是台灣人「長期以來以低姿態面對老大哥」的屈辱,根本也不相干,

如果吵鬧上新聞都可拿到簽證,那對其他2%沒核準美簽的台灣人,才是沒特權下的不公平!

~ 應驗了有點皮毛,就想"享特權","炒新聞"罷了 ~


我們的中華民國外交部本來就不該發聲,
而AIT他們本來就不用回應!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該提供準予簽證/入境的義務,全世界也沒有一個國家外館,會提供簽證申請未核准的申訴管道,當然也包含了我們中華民國也是不會提供的,更不會說明原因 !
http://www.roc-taiwan.org/US//ct.asp?xItem=53229&ctNode=2998&mp=66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
簽證費用一經收取,任何情況皆不予退費。即使申請人撤回申請或本處拒發簽證,簽證費用仍不予退還。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準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再論AIT 是在美國領土內,被美國政府付予的審查簽證職務中,當面宣讀美國的移民法規給陳界仁知道,根本沒錯!

別人家的法律就說得很清楚,也載明在他們的非移民法規之上,就是把想入境的訪客,通通當作是來了不想走的偷渡客!
我們台灣的移民署也是一樣對待外國人的啦!


別人的家,為什麼就一定要讓你們外國人進入,覺得自己受辱那就不要去,就好啦!也不要去念書和做生意就好了!


全中華民國辦美簽的公民有98%~99%都辦得過,只有1%~2%辦不過,就抱怨...鬧上新聞就想要簽証!如果你是台灣的移民署,你會準嗎?
說他陳界仁不是想炒新聞,真不相信!

核准給你非移民簽證是給中華民國政府面子,
拒絕再給你簽證,還列入不受歡迎的黑名單,是道理!

最後還是那句話:不高興,不去不就得了!



PS 回覆樓上版友:
1.真的是傻了,哈 ~ 才會認為我是AIT的人!
想修理去,就來吧!

2.AIT私下息事寧人,更是異想天開的想法!
"簽証"是國家主權的行使!
AIT簽証官於美國領土內,執行公務中,對"陳界仁"當面宣讀「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美國的非移民法律是合法而已,並且和中華民國的移民法規是相符的!

3.就算給你簽證,入境美國的居留期,也是移民局官員再簽發的,不開心就遣返;
就算給你入境,也只給你3~14天,想正常的居留?做夢吧!?

因為你吵鬧上新聞,供詞的不實言論的資料AIT也都有載冊,
而美國本土的移民局也都知道,
所以美國移民局和美國 國土安全局把你陳界仁列入"不受歡迎人物的黑名單",是剛好而已 !

AIT私下息事寧人也就是對不起1%~2%辦不過的中華民國公民!更對不起美國國民所託付的國土安全責任!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1:44

諸君,快失焦了... 提到...

事件就是陳先生可以接受被拒簽的事實,受不了的是官員宣讀法條的態度。這些他的主題文裡面都有寫的很清楚了啊。

還有,開頭語吼「你給我過來!!」這不是當兵時的階級制度下才聽得到的話嗎?或許說者無意,但是聽者有心啊。

至於「你要跟我爭辯嗎?」事實上,我們也不知道當初陳先生是跟AIT人員說了什麼話,引起這麼大的反應。但是,人之常情,當然遇到可能會被對方誤會的時候,當然要詢問來釐清楚啊。AIT 人員說這句話很明顯的意圖就是阻止陳先生的詢問動作,並且將「詢問」解讀為「爭辯」不是嗎?

這麼多天來,陳先生並沒有再說一句話了啊,也沒有讓記者來採訪啊,甚至連美方都還沒通知。

誰是AIT人員,誰在炒新聞搞特權,這種扣帽子可不可以不要。弄到最後感覺好像都是在引起更多的憤怒。

可否請大家送出文章之前,再三的檢查一下自己的遣詞用句,不要一時情緒來就把 summit 按下去。

至於扯到陳水扁,馬英九就真的是太扯了。

不要讓情緒把這個事件失焦了,好嗎。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4:06
******************************************************
Albert Wang 提到...

ioioioo, 主題強調的是人員的態度, 不是簽證過不過的問題. ioioioo你有本事就用本名. ioioioo也是匿名.
2008年10月2日 上午 8:28
******************************************************
ioioioo 提到...

被拒絕發放簽證,並告知依法宣讀「我懷疑你是要偷渡!」跟用警察使用警用槍械的法理基礎及精神是不一樣的!


至於有人提到...「委託律師一起控告該名官員公然污辱。」
這就更沒常識了!



然美國政府賦予簽證官員懷疑簽證者有偷渡嫌疑,也賦予相關官員及有宣讀法律事實的權力。
台灣的人一直覺得拒絕簽証,說出:「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違反人權!真的這一般的法律常識要有!
認為「我懷疑你是要偷渡!」的企圖,自AIT說出來根本不違反美國法律主觀認定,也沒違反人權,更沒侮辱台灣人!
因為美國和台灣的非移民法對全世界想入境的"外國人"都一樣,一律先認定「我懷疑你是要偷渡!」!
也依法付予了宣讀出「我懷疑你是要偷渡!」的權力!

此外,ioioioo在版上所顯示的就是本名,沒顯示匿名,想查也查得到!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2:27
******************************************************
匿名提到...

各位請告訴我,有那一個國家簽証面談就要按指紋的,還沒進入美國本土就要給它當罪犯,建議美國人常去的商家在門口擺個指紋卡請他們自己蓋,指紋機太貴了,合理懷疑所有美國人進店前都有欺騙的行為.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2:37
******************************************************
ioioioo 提到...

而且在AIT內,有個器具叫做:
收錄影.音監視器!

確定和此篇"陳界仁的聲明"內容敘述是一模一樣,為事實之全部嗎?
確定開頭語吼「你給我過來!」

其經過真是由的引爆點:「你要跟我爭辯嗎?」事實真是如此嗎?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2:37
******************************************************
ioioioo 提到...

各位請告訴我,有那一個國家簽証面談就要按指紋的,還沒進入美國本土就要給它當罪犯

英國
不高興,可以不要去他們家,就不用簽發入境許可証!

另外是日本,是當入境時才按指紋,
因為持中華民國護照是免簽的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2:41
匿名提到...

誰叫台灣自己不爭氣,人家新加坡和日本的國民就可享有"短期免簽證",再說洋大人每天就是要拒發一定比例的簽證,面對一匹匹人潮,脾氣當然不會好,結論 "誰叫台灣自己不爭氣"說,不爽? 就不要去美國嘛!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2:57
匿名提到...

ioioioo你老是一直在模糊焦點,跟所有政客一樣的嘴臉跟伎倆,原作者跟眾多網友都已經跟你講了,人家根本不鳥美簽有沒有過?或管你是不是在宣讀啥屁條文,根本就是AIT官員的態度問題,就像台灣的公家機關態度差,人民就是有權跳出來吼啊!你當然可以表達不同的看法,但不要一直離題啊,阿你老是在那邊模糊焦點,講那些五四三,真的很無聊耶!!!一點建設性也沒有!


大聲斥怒:「ioioioo!你給我過來,你要跟我爭辯嗎?我懷疑你根本是AIT派來這邊吠的...」


陳界仁先生,加油!!!挺你!!!!!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13
******************************************************
匿名提到...

to ioioioo:

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麼嗎?或許你應該先去研究一下辛普森案所揭示的美國法院所遵循的無罪推定原則!!!再來談什麼美國法律賦予審核人員的權力!

你懷疑我是要偷渡,我還懷疑你是CIA派來的間諜勒! ~XD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15
******************************************************
匿名提到...

跟台灣人爭不爭氣沒關係吧?
我覺得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已經很努力了,
那應該叫國際現實,
跟台灣人爭不爭氣無關,
不要老是講自己不爭氣這種話了!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19
******************************************************
匿名提到...

to ioioioo:

如果你不懂美國法,我把條文列給你看

Section 214(b) is part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It states:

Every alien shall be presumed to be an immigrant until he establishes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that he is entitled to a nonimmigrant status...

請文這條文理哪裡說到賦予移民官員宣讀:[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文句的權利?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39
******************************************************
ioioioo 提到...

就是有你這種不爭氣的台灣人,我懷疑你根本是傻了,才來這邊吠的;

大聲斥怒"匿名"的吠吠:「沒有常識,不問黑白的匿名台灣人,你們給我過來,你要跟我爭辯嗎?我懷疑你是要偷渡!」


而無罪推定原則和非移民認定「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二碼子事!

"模糊焦點"是你們自己關在島國心態,自以為是的愚民,
台灣的公家機關,和外館依法認定「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二碼子事!

就是有你們這種台灣人,才會被認定「我懷疑你是要偷渡!」

依法宣讀「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依美國非移民法的認定,外國人於入境美國,或外國人入境台灣的法條,樓上的匿名別斷章取義囉!跟今天聯合報的頭版主角一樣搞不清楚,亂吠囉!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51
******************************************************
ioioioo 提到...

不檢討...檢討他自己"陳界仁: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真是自做自受被「懷疑你是要偷渡!」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54
******************************************************
匿名提到...

to ioioioo:

你該不會連移民和非法偷渡這二個英文字都分不清吧!

另外,我是在跨國律師事務所服務的,畢業於台大法研所的,套句AIT官員的話語,你要跟我爭辯法律嗎?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2:07
******************************************************

ioioioo 提到...

to 樓上那位匿名

引用:
你該不會連移民和非法偷渡這二個英文字都分不清吧!
另外,我是在跨國律師事務所服務的,畢業於台大法研所的,套句AIT官員的話語,你要跟我爭辯法律嗎?

..................................


哈! 我真的不是從你那種.....連國際排名不到5名的法研所畢業,
但的確是跨國律師,
也套用此句: 你要跟我爭辯法律嗎?
你真的該好好專研本職學能吧!


那換個角度吧~來些建設性的作為....

勝訴,就是真理!
真的講"法",你能贏得了嗎?你能為此案的當事人,討回你認為的公道嗎?
如果,你無能為力,那都是空話!
你如果有本事打贏此案,「我懷疑你是要偷渡!」那再來說囉!

否則自知理虧,也依法無據,
其狡獪卸責之詞,也是罔然,
實不用在此自誤且誤人!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2:30
******************************************************
匿名提到...

to ioioioo:

敢問您在哪間跨國律師事務所服務啊?
是Becker還K&L Gates啊,我還得問候你們老闆,怎麼有這麼不專業的職員啊,連移民和非法偷渡的英文分不清啊!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2:37
******************************************************
ioioioo 提到...

引用樓上的匿名
敢問您在哪間跨國律師事務所服務啊?
是Becker還K&L Gates啊,我還得問候你們老闆,怎麼有這麼不專業的職員啊,連移民和非法偷渡的英文分不清啊!
..............................

律師,是否真是專業,
就要打贏你所相信的"真理"與法律,
否則即為狗吠火車無異!

另外,樓上的匿名你提到想找老闆.....
嗯~好建議!
會的! 我會把此一考題列入,和今年考評!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00
匿名提到...

律師,是否真是專業,
就要打贏你所相信的"真理"與法律,
否則即為狗吠火車無異!
========================

原來你的專業就是顛倒是非,模糊焦點,條文我已經列給你了,麻煩你論述一下你先前主張的依據從何而來有那麼困難嗎?

不要說什麼狗吠火車了!連律師最基本的法條/判例基礎你都舉不出來!還那邊扯東扯西的幹什麼!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04
******************************************************
匿名提到...

不要跟那個叫io的浪費時間啦各位
大家都知道他在幹什麼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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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to 那個匿名的人

原來你的專業就是顛倒是非,模糊焦點,條文我已經列給你了,麻煩你論述一下你先前主張的依據從何而來有那麼困難嗎?

不要說什麼狗吠火車了!連律師最基本的法條/判例基礎你都舉不出來!還那邊扯東扯西的幹什麼!
................................

枉費你自稱你在跨國律師事務所任職,
連你引用的法條,
都自知無法幫此案當事人,
討回你所認為的真理,
只能抱怨po文,這就是狗吠火車!

法條/判例基礎為什麼要教你,
因為你根本就是錯的,
好啦 !
就算是陳界仁"真的"是被指AIT指為: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
事實勝於雄辯,你的狡獪片面之詞,也無法勝訴!

因為AIT簽證官是已是依法有據!
誰叫他...
1.旅行社代填表格的錯 !
2.他自己沒有先了解法規,檢查他自己的表格 !
3.陳界仁當下在AIT的應對技巧!
4.它創作忙,不諳英文! 但申請表有中文和英文對照,AIT簽證官它每天也只是職司於審查簽證簽發的程序,依法行政而已 !
5.完成申請程序,才拿得到簽證,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試想~想進ROC的外國人,但是表格填寫不全,程序未完成,我們的ROC外館,就該發簽證給此一外國人嗎?
6.以為在外館吵一吵鬧上電視台新聞,鼓動民粹,就可拿到簽證,也太不切實際些,
這是自我的優越感下的"特權心態" !

所以,你行得話~
你就以所你舉出的所有法條/判例,出面提告,
不然就只是賣弄專業,譁眾取寵,其實只是空殼而已!

對了 ! 該不會須到那提告,還要人教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30
******************************************************
匿名提到...

對啊,我也覺得不要理那個io什麼來著的,
他(她)中文程度好像不太好,
不然怎麼都聽不太懂大家在講什麼...
最後他(她)自己也講不出個什麼屁來,
好多都講得很牽強不然就是亂吠,
居心叵测...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40
******************************************************
匿名提到...

對不起,我家的狗跑來這邊亂吠...
真是對不起大家了...
!o!o!oo....
乖~~回家吃寶路囉...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44
******************************************************
匿名提到...

to 那個哎唷唉唷唉唷唷

不曉得你在爭辯什麼,大家在討論的是態度問題,你一直在模糊焦點,用意何在已經很清楚了...別再自以為了不起了,先學學將心比心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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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給io
強烈建議你去競選立法委員,你適合當立委.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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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ioioioo 餵你吃美國進口的狗餅干, 乖一點回寵子睡覺覺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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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to 以下幾為愚笨的匿名台灣人
....................................
匿名 提到...
對啊,我也覺得不要理那個io什麼來著的,
他(她)中文程度好像不太好,
不然怎麼都聽不太懂大家在講什麼...
最後他(她)自己也講不出個什麼屁來,
好多都講得很牽強不然就是亂吠,
居心叵测...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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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到...
對不起,我家的狗跑來這邊亂吠...
真是對不起大家了...
!o!o!oo....
乖~~回家吃寶路囉...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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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到...
to 那個哎唷唉唷唉唷唷

不曉得你在爭辯什麼,大家在討論的是態度問題,你一直在模糊焦點,用意何在已經很清楚了...別再自以為了不起了,先學學將心比心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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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到...
ioioioo 餵你吃美國進口的狗餅干, 乖一點回寵子睡覺覺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11
........................................

以下幾為愚笨的匿名台灣人

人傻但別無知,你們這些愛吃寶路的台灣x,
自己愛吃寶路,聽不懂人話,就說一聲.
狗廢火車的你們當然看不懂中/英文囉!

與其討論ait態度,
為啥"陳界仁的聲明"不說說自己,
在ait的態度呢?!
ait內的cctv錄影帶真是如此嗎?!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
真是一個炒新聞,和一群專吃"寶路"怨天尤人的愚民們!

「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活該剛好而已!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32
我討厭名稱 提到...

親愛的耶和華
看你的子民的樣子
多麼令人難堪

像極了當年被你的先知煽動而處決巴力神祭司的人民

自大狂妄盲目
你的子民也瘋狂的煽動處決阿拉的祭司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35
******************************************************
我討厭名稱 提到...

不匿名跟匿名有什麼差異呢?
你的PROFILE也沒什麼讓人可以看的啊

就像我用「我討厭名稱」

跟我匿名也沒什麼不同啊
頂多就是知道我的人知道是我留的
不知道的還是不知道啊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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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ioioioo , 狗餅干還吃不夠, 來給你美國進口的牛皮骨頭, 我丟過去了, 快接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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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陳界仁先生文中說:【我相信這個世界總是被點點滴滴的緩慢改變,我誠摯地邀請有類似經驗的人,無論是親身經歷、身旁朋友的經驗,或是你曾目擊的過程,都希望你能在這個部落格上留下你的見證。當這許許多多的經驗聚集起來時,或許能幫助我們想:我們為什麼會被如此對待?我們可以如何改變它?】

本網頁主旨在呼籲有相同經驗的朋友們透過書寫的方式,將共同的【人民記憶】記錄下來。當然ioioioo網友也多次重複陳述了其不同的觀點,如您所述【....那對其他2%沒核準美簽的台灣人,才是沒特權下的不公平!....】既然如此,請將此網頁留給那2%,沒特權下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朋友吧。

您本人也在 http://blog.udn.com/ioioioo發表了【「我懷疑你要偷渡」是有法令依據的 ! 刁難陳界仁申請美國B1/B2簽證?是自己不善盡填寫表格的意務吧!】既然如此,您也可以廣邀那 98%的朋友至你的網旨盡情論述,何須浪費您寶貴的時間在這與我們這些2%的【愚民】筆戰呢?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44
我討厭名稱 提到...

你覺得你出現了一個名字
就比別人有更充分的立場嗎?
或是你認為你充分的立場可以為你認為的正義背書?
還是說你認為所謂的正義就一定是真理

口齒伶俐又怎樣
你是什麼職業又怎麼
你是什麼身份

誰給你權利審判別人!
誰給你權利認定別人是怎樣的人!

我也留下名字
我會說「其實你根本就是怎樣怎樣的人」嗎?
就算我說你是怎樣怎樣的人
那不過是我虛偽的猜測
認真點
就事論事
不然浪費你的好口才了

當然如果你看不出事件的核心或是問題的癥結
那你可以好聲好氣的問

我想陳界仁並不在乎美簽
也不覺得自己應該拿到美簽
他是個很聰明的人
不會連這一點都分不出來

我們都是他創作的工具
不管你認同不認同AIT
我們都已經是他的創作工具
從你注意這個話題開始
你覺得自己很聰明嗎?
很可惜還差陳界仁這麼一點

他也沒有刪除任何抵制憤怒的聲音
這樣不是很好嗎?
讓人民公評

重複的詭辯繞圈
一點精彩的感覺都沒有
讓我看到你的留言時都直接跳過去了
沒有觀眾怎麼能達到你詭辯的訴求呢!?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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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名稱 提到...

我覺得ioioioo要多發言啊
只是不要繞圈圈就是了(當然不只有他啦)
而且他的說法也跟陳界仁的聲明沒什麼關聯

有種花時間又看不到重點的感覺
可惜了他的文筆

希望他可以重新的放下偏見的
看過一次「我懷疑你是要偷渡!」的文字內容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4:56
******************************************************
我討厭名稱 提到...

我想到一件事情
美國的司法不是有「無罪假定」的基本原則嗎?
難道移民法不是??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10
******************************************************
ioioioo 提到...

不說實話,與事實不相符,又不不諳法律,
就想藉由新聞的炒作,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ait指「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剛好而已!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11
******************************************************
ioioioo 提到...

匿名 提到...
狗餅干還吃不夠, 來給你美國進口的牛皮骨頭, 我丟過去了, 快接
.........................
你認為的好東西,你自己吃就好了!


哈!我是人,不吃你吃的那玩意~
你才是吃你美國進口的牛皮骨頭當零嘴,
但是,要記得好不好吃要記得告訴你們的同伴唷 !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15
******************************************************
我討厭名稱 提到...

ioioioo 已在文章 "陳界仁的聲明" 上留下新的意見:

不說實話,與事實不相符,又不不諳法律,
就想藉由新聞的炒作,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ait指「我懷疑你是要偷渡!」是剛好而已!

=========
總比你連原文都沒仔細看的好
耍嘴皮子可以而已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19
******************************************************
匿名提到...

ioioioo, 我叫你接, 你就接了, 真聽話, 乖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21
諸君,各讓一讓吧... 提到...

下列為引用 ioioioo

-------------------------------
而且在AIT內,有個器具叫做:
收錄影.音監視器!

確定和此篇"陳界仁的聲明"內容敘述是一模一樣,為事實之全部嗎?
確定開頭語吼「你給我過來!」

其經過真是由的引爆點:「你要跟我爭辯嗎?」事實真是如此嗎?
--------------------------------

是的,敝人也非常贊成您說的,去把錄音資料調閱出來還原真相,只是誰有辦法去弄到呢?

當然主題文是陳先生的片面之詞沒有錯,他敢寫自然得面對網民的自由公評。

所以在大家獲知真相之前,可以假設陳先生說的完全是真的,也可以假設他沒有陳述完整的事實。這都無妨啊。

我們確實不知道陳先生當初是發生了什麼,說了什麼,AIT人員反應會那麼大啊。

很多事情有時候是認知上的摩擦,平常心看之就好。

但是事情就是已經發生了,不論正反雙方,是否可以跳脫正負之爭,思考下次如何去避免,而不是開始激烈言詞,整個討論淪為相互指責。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37
******************************************************
ioioioo 提到...

tp:我討厭名稱 提到...
總比你連原文都沒仔細看的好
耍嘴皮子可以而已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19
..................................

匿名 提到...
我叫你接, 你就接了, 真聽話, 乖
.....................................

1. 樓上的匿名,你吃得應該很好吃,
正餐時間快到了,記得多吃點寶路,也分些給你的夥伴啊!

to樓上的 我討厭名稱

"耍嘴皮子",就是指炒新聞,
被ait說「我懷疑你是要偷渡」耍特權的那個人,和你們這些不明事理的人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42
******************************************************
匿名提到...

我想到一件事情
美國的司法不是有「無罪假定」的基本原則嗎?
難道移民法不是??
=================
所以移民法214(b)規定的很清楚,是假定你有移民的意圖(中性描述),不是你有偷渡的意圖(犯罪),很明顯的那個官員的法治概念要再教育

Section 214(b) is part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 It states:

Every alien shall be presumed to be an immigrant until he establishes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nsular officer,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for admission, that he is entitled to a nonimmigrant status...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45
******************************************************
我討厭名稱 提到...

我笑了....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5:59
******************************************************
匿名提到...

另外,ioioioo你該不會不知道,在美國的法律中,簽證官的決定,被認為是對事實的認定。而按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基層法院或行政官員對事實的認定是終結性的決定,是不可以到任何上訴法院去上訴的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02
******************************************************
匿名提到...

我想那個簽證官,中文也不好,英文也不好。

唯一好的是很“忠心“。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03
******************************************************
匿名提到...

那個叫什麼io的.. 露餡了吧....呵呵...

ait裡還放你祖國的CCTV哩
我靠
要看"中央電視台"的話
滾回去!

解放軍網路大隊對台工作還真是無孔不入哩... :-))

~~~~~~~~~~~

以下幾為愚笨的匿名台灣人

人傻但別無知,你們這些愛吃寶路的台灣x,
自己愛吃寶路,聽不懂人話,就說一聲.
狗廢火車的你們當然看不懂中/英文囉!

與其討論ait態度,
為啥"陳界仁的聲明"不說說自己,
在ait的態度呢?!
ait內的cctv錄影帶真是如此嗎?!
~~~~~~~~~~~~~~~~~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42
******************************************************
ioioioo 提到...

匿名 提到...
該不會不知道,在美國的法律中,簽證官的決定,被認為是對事實的認定。而按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基層法院或行政官員對事實的認定是終結性的決定,是不可以到任何上訴法院去上訴的吧.
.....................................

哈......以上~ 很好 !
那如何認定其意指謂"認知上之態度問題呢?


好!
你既然是路見不平,
那你該如何為其爭取,
你所深信的真理與法條精神呢?

甚麼都不用說:台灣和美國以外的國家,
也都是如此對待外國人的認定基礎!

所以,抱怨和鼓動民粹是沒有用的,
務實的檢討自我行事態度,才會獲其尊重!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44
******************************************************
ioioioo 提到...
此文章已被作者刪除。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56
******************************************************
匿名提到...

那你不是台灣人你又在這裡狗吠台灣事幹嘛...還不快滾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6:57
******************************************************
ioioioo 提到...

to 那個 匿名啥玩意的 ...

那個叫什麼.. 露餡了吧....呵呵...

ait裡還放你祖國的CCTV哩
我靠
要看"中央電視台"的話
滾回去!

解放軍網路大隊對台工作還真是無孔不入哩... :-))

.........................................

87!
人蠢,不說話,還不會被人知道你的無知,
像你說的,回敬你:
~ 你還是"不要"滾出台灣才好.會很丟人的~




CCTV 汎指甚麼?
有沒有人幫牠解釋一下啊!
台灣人就是這樣,會點皮毛,就....."搖擺"啦!

x腰! 還解放軍,中央電視台勒!
暈ing,~ 台灣愚民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00
******************************************************
匿名提到...

重複po自己的文不會讓你看起來有更大的聲勢, 更多的支持... 帶有情緒的發言也不會讓人更尊重你...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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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ioioo 提到...

總比關在台灣內走不出去,
只吃寶路,
只相信吵鬧就有用,如同罐頭豬的愚民好!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07
******************************************************
匿名提到...

咦,真是鬼打牆

為什麼同一個人說的話前後不斷矛盾呢?
==============


所以,你行得話~
你就以所你舉出的所有法條/判例,出面提告,
不然就只是賣弄專業,譁眾取寵,其實只是空殼而已!

對了 ! 該不會須到那提告,還要人教吧!

=======================
哈......以上~ 很好 !
那如何認定其意指謂"認知上之態度問題呢?


好!
你既然是路見不平,
那你該如何為其爭取,
你所深信的真理與法條精神呢?
=============================

一會叫人告,一會又不要人告?

你的態度可以再反覆一點!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13
******************************************************
Lin賞的家 提到...

陳先生
因有一些顧慮及考量,懇請您速將回應#333暫時珊除 謝謝Linda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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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提到...

看了半天好像就是那兩三人在對話, 陳界仁先生,您收了這格子吧,已經失去原本的意義了. 想想您引起的這些口舌糾紛不是更糟嗎?社會已經夠亂了, 幫幫忙吧!吃飽沒事幹的人還真多柳!你們藝術家真是唯恐社會不亂沒有創意,還是沒有靈感?!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33
******************************************************
ioioioo 提到...

那個叫匿名 提到...
咦,真是鬼打牆
為什麼同一個人說的話前後不斷矛盾呢?
一會叫人告,一會又不要人告?
你的態度可以再反覆一點!
.............................

X 到一個程度就好,別再一直X 下去,
講了那麼多人話,還聽不懂啊!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37
******************************************************
匿名提到...

問題是出在這位狗腿的華人面試官! 漢奸!
息息怒! 問題出在自己人!
美國霸權當然也是一個問題,但,更令人氣不過應該是這些,會講兩句洋文就自以為了不起的人,真是膚淺!!
消消氣,別為了這種膚淺的人,傷了自己身子。
用作品,修理一下這群人也不錯!
加油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7:58
******************************************************
匿名提到...

你們真的吵過頭了.
那位ioioioo說的沒有那裡不對. 簽證官或移民官的權力真的很大. 其他國家我不知道, 至少, 我知道美國與加拿大都是這樣的. 他們拒絕申請人, 是不需要提出"證據"證明"為什麼拒絕你". 說的殘酷一點, 真的可以因為當天心情不好或看你不爽, 就以"林祖媽懷疑你要偷渡"拒絕你.... :-)
所以, 為何面對這些人員, 大家往往必恭必敬.
不要以為她們只對台灣人態度不佳. 我親眼目睹過多次, 連美國人從加拿大返回美國, 也常受這類態度不佳的氣.
你可以說"權力使人腐化", 這些人被賦予相當的權利, 本來就容易高高在上. 若又加上壓力或情緒不好, 就更容易給人罪受...
陳界仁這件事, 可能自炒新聞, 但"受氣"這件事, 的確也是很多人的經驗. 不過, 重點是"面試官態度惡劣"這件事, 扯一堆國格問題或種族問題, 實在扯太遠的...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8:15
******************************************************
ioioioo 提到...

對!
我自始自今,我就是要告訴台灣人,
只要你是要去"別人家",就要守別人家的規矩!

你們無權要要求別人該對我們台灣人怎樣,
因為我們台灣移民署也是一樣,
重點那是"別人家",不高興你們可以不要來啊!


但是,我也自始自今也並沒說:
他們ait的人臉色是好看的!

靠!連門口那隻帶"黑墨鏡"的ait"警衛",
我也很超級"賭覽"他!

但是有啥辦法?

就事論事,想入境別人家,這就是規則 !
好好守規矩,才是基本的要求 !

吵~沒用啦,因為除非你不去美國,
就像除非"東南亞,東歐.大陸人"不來台灣
的意思是樣的!

想解決..美國非移民短期觀光簽證的問題,
有一個辦法,就是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美國免簽証",
但是現在就必須先解決,
我們家的
"中華民國護照並不是內含電子芯片護照"
的問題,
一天不解決,永遠沒機會!

好不容易等到今年連"老共"都不靠腰了,
卻因護照規格不符,而被拒於門外!
ㄟ~那些公僕,...看到沒~ 拜託你們領薪水 要解決問題啦!


問題是須靠想法和行動解決的!
不是用...不切實施的"抱怨",來期待它會從天而降的!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8:55
******************************************************
ioioioo 提到...

而且我們台灣人啊!
我們為什麼"自我優越於中國大陸人",
因為我們自38年播遷來台,所代代相傳的道德文化啊!

1.我們台灣人盡本份
2.守規矩
3.有禮貌
4.肯吃苦.........太多啦!說不完~

但是為什麼近多年來,
連讀書人最基本的四維八德,及
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知禮義,明廉恥都不見了!

一直抱怨,一直....一直~

解決問題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9:11
******************************************************
ioioioo 提到...

想解決..美國非移民短期觀光簽證的問題,
有一個辦法,就是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美國免簽証",
但是現在就必須先解決,
我們家的
"中華民國護照並不是內含電子芯片護照"
的問題,
一天不解決,永遠沒機會!

好不容易等到今年連"老共"都不靠腰了,
卻因護照規格不符,而被拒於門外!
ㄟ~那些公僕,...看到沒~ 拜託你們領薪水 要解決問題啦!


為什麼就沒人想來討論這件事呢?
台灣護照的免簽待遇,
是關係中華民國-台灣的國格啊!

媽x,陳界仁虧你自許當藝術家,
你夠有能力~就出聲....出力吧!


我告訴你陳界仁!
中華民國-台灣的護照能免簽待遇,最重要!
接近一了百了啦!
還省多錢了,買你的門票也夠找錢啦!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9:53
******************************************************
ioioioo 提到...

"陳界仁的聲明"
你敢不敢號召全台為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免簽証,作努力!

對中華民國外交部施壓~

你敢~我支持你之外,
再幫此信念,號召台灣人去......外交部施壓 !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9:57
******************************************************
ioioioo 提到...

陳界仁先生
你敢不敢號召全台為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赴美國和各國免簽証,
做努力!

對中華民國外交部施壓~

你敢~我支持你之外,
再幫此信念,號召台灣人去......中華民國外交部施壓 !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0:00
******************************************************
ioioioo 提到...

陳界仁先生,你有你的團隊,
你可以為中華民國盡一份心力!

你敢~....我ioioioo支持你之外,
再幫此信念,號召台灣人去......中華民國的外交部施壓 !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0:05
******************************************************
ioioioo 提到...

號召全台為
中華民國-台灣護照,赴美國和各國免簽証,
做努力!
對中華民國外交部施壓~

你敢~我支持你之外,
再幫此信念,號召台灣人去幫你!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0:38
******************************************************
ioioioo 提到...

真慘,
也悲哀!
說到有建設性的事,
一堆人就縮起來了喔!

自以為名人,結果~.....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0:49
******************************************************
匿名提到...

想解決..美國非移民短期觀光簽證的問題,
有一個辦法,就是
"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美國免簽証",
但是現在就必須先解決,
我們家的
"中華民國護照並不是內含電子芯片護照"
的問題,
一天不解決,永遠沒機會!
==========================

ioioioo您是大陸人吧!
2008年10月2日 下午 11:03